各有关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临床类专业实验教学改革,完善实验教学体系,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科学态度、实际动手能力、科研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决定在临床类专业第三学年上学期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环节。为了保证实验教学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定于2013-2014学年上学期在2011级七年制中医学专业(三个方向)试行(中医学方向与针灸方向安排在第15周、中西医结合方向安排在第17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实验教学按独立课程设置,课程名称暂定为《临床类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时间1周(35学时,1学分)。
二、《临床类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由国家级中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医基础实验分中心负责,其他有关实验中心协助。
三、西医基础实验分中心要认真做好实验大纲、实验项目、实验条件、考核办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四、各学院协助做好课程安排,保证实验教学时间。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五、指导教师工作量及实验耗材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验结束后,西医基础实验分中心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实验教学方案,为在临床类专业全面开设《临床类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