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GBT 14776-1993 人类工效学工作岗位尺寸 设计原则及其数值.doc
人类工效学 工作岗位尺寸设计原则及其数值
GB/T 14776—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24批准 1994—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生产区域内工作岗位尺寸的人类工效学设计原则及其数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手工操作为主的坐姿、立姿和坐立姿势交替工作岗位的设计。
2 引用标准
GB 3975 人体测量术语
GB 10000 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
GB/T 12985 在产品设计中应用人体尺寸百分位数通则
3 术语和符号
3.1 水平基准面PXY
在工作岗位,人站立的或座椅放置的平面(见图1至图3)。
3.2垂直基准面PYZ
与人体冠状面平行,与水平基准面相垂直,并且通过工作岗位上限制人体向前的点所在的平面[见图1(a)至图3]。
3.3座位面高度S
座位设计平面与水平基准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和图3]。
3.4 坐姿工作岗位的相对高度 H1
坐姿时手操作平面与座位设计平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和图3]。
图1 坐姿工作岗位尺寸图示
图2 立姿工作岗位尺寸图示(B和D尺寸同图1b)
图3 坐立姿工作岗位尺寸图示(B和D尺寸同图1b)
3.5 立姿工作岗位的工作高度 H2
立姿时手操作平面和水平基准面之间的距离(见图2和图3)。
3.6工作平面高度 A
安放作业对象或工装夹具的平面和水平基准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至图3]。
3.7 作业面高度 C
手作业平面和工作平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至图3]。
3.8 工作台面厚度 K
工作平面与限制大腿向上动作界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至图3]。
3.9 脚支撑高度 F
脚支撑面的几何中心与水平基准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和图3]。
3.10 小腿空间高度 U
座位设计平面与脚支撑几何中心之间的距离[见图1(a)和图3]。
3.11 大腿空间高度 Z
限制大腿向上动作界面与座位平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和图3]。
3.12 坐姿工作岗位的腿空间高度 G
限制大腿向上动作界面与脚空间上方界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和图3]。
3.13 立姿工作岗位的脚空间高度 I
容脚空间上方界面与水平基准面之间的距离(见图2)。
3.14 腿部空间进深 T1
垂直基准面和限制小腿或膝前伸界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至图3]。
3.15 脚空间进深 T2
垂直基准面与限制脚前伸界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至图3]。
3.16 腿部空间宽度 B
限制膝或脚向外侧扩展的两界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b)]。
3.17 横向活动间距 D
两相邻工作岗位上的纵向中平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b)]。
3.18 向后活动间距 W
垂直基准面和限制人体向后活动界面之间的距离[见图1(a)至图3]。
4 工作岗位的类型
根据作业时人体的作业姿势,工作岗位分为三种类型:坐姿工作岗位,立姿工作岗位和坐立姿交替工作岗位。
5 工作岗位尺寸
根据与作业关系的程度,工作岗位尺寸分为与作业有关的和与作业无关的两类。
5.1 与作业无关的工作岗位尺寸
以作业人员有关身体部位的第5或第95百分位数值(见GB/T 12985和GB 10000)推导出与作业无关的工作岗位尺寸。见表1。
表1 mm
尺寸符号 | 坐姿工作岗位 | 立姿工作岗位 | 坐立姿工作岗位 |
D | ≥1000 | ||
W | ≥1000 | ||
T1 | ≥330 | ≥80 | ≥330 |
T2 | ≥530 | ≥150 | ≥530 |
G | ≤340 | --- | ≤340 |
I | --- | ≥120 | --- |
B | ≥480 | --- | 480≤A≤800 |
700≤A≤800 |
5.2 与作业有关的工作岗位尺寸
5.2.1 作业面高度 C
a. 通常依据作业对象、工作面上配置的尺寸确定;
b. 对较大的或形状复杂的加工对象,以满足最佳加工条件来确定被加工对象的方位。
5.2.2 工作台面厚度 K
对原有设备,K值是已知的;新设计情况的K值,应满足下式关系。
(1)
(2)
5.2.3 坐姿工作岗位的相对高度 H1和立姿工作岗位的工作高度 H2(见表2及图4)。
根据作业时使用视力和臂力的情况,把作业分为三个类别:
Ⅰ类:使用视力为主的手工精细作业
分别以GB 10000中坐姿立姿女性、男性眼高的第5和第95百分位数为参照,并考虑到姿势修正量和经验,确定坐姿工作岗位的相对高度H1和立姿工作岗位的工作高度H2。
Ⅱ类:使用臂力为主,对视力也有一般要求的作业
分别以GB 10000中坐姿立姿女性、男性肘高的第5和第95百分位数为参照,结合经验,确定坐姿工作岗位的相对高度H1和立姿工作岗位的工作高度H2。
Ⅲ类:兼顾视力和臂力的作业
以Ⅰ、Ⅱ两类相应的高度平均值分别确定坐姿、立姿工作岗位的女性、男性的第5和第95百分位数的相对高度H1和工作高度H2。
表2 mm
类别 | 举 例 | 坐姿工作岗位相对高度H1 | 立姿工作岗位工作高度H2 | ||||||
P5 | P95 | P5 | P95 | ||||||
女(W) | 男(M) | 女(W) | 男(M) | 女(W) | 男(M) | 女(W) | 男(M) | ||
Ⅰ | 调整作业 检验工作 精密元件装配 | 400 | 450 | 500 | 550 | 1050 | 1150 | 1200 | 1300 |
Ⅱ | 分检作业 包装作业 体力消耗大的重大工件组装 | 250 | 350 | 850 | 950 | 1000 | 1050 | ||
Ⅲ | 布线作业 体力消耗小的小零件组装 | 300 | 350 | 400 | 450 | 950 | 1050 | 1100 | 1200 |
图4 依作业要求确定的坐姿工作岗位相对高度H1和立姿工作岗位的工作高度H2数值。展示了第5百分位数女性(5%♀)和第95百分位数男性(95%♂)情况,以及对视距和手、臂姿势的影响
5.2.4 工作平面高度A的最小限值
a. 坐姿工作岗位(见图1)
(3)
或
(4)
b. 立姿工作岗位(见图2)
(5)
5.2.5 座位面高度S的调整范围
(6)
5.2.6 脚支撑高度F的调整范围
(7)
或
(8)
5.2.7 大腿空间高度Z和小腿空间高度U的最小限值大腿空间高度Z和小腿空间高度U的最小限值见表3。
表3 mm
尺寸符号 | P5 | P95 |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
Z | 135 | 135 | 175 | 175 |
U | 375 | 415 | 435 | 480 |
5.3 工作岗位尺寸的设计
5.3.1 工作岗位尺寸设计的一般程序
a. 确定工作岗位类型;
b. 根据5.2.3条确定作业要求的类别,在表2中查出和作业人员性别相符的第95百分位数的相对高度H1或工作高度H2。
5.3.2 坐姿工作岗位
5.3.2.1 工作面高度A被限定、不能升降时,座位面高度S、脚支撑高度F必须满足第5和第95百分位数的作业人员身材的升降调整范围。
5.3.2.2 工作面高度A可以升降时,座位面高度S必须可以升降调整,以适应第5和第95百分位数身材的作业人员。
5.3.2.3 在设计女性和男性共同使用的坐姿工作岗位时,应选取男性的相对高度H1计算工作面高度A;同时座位面高度5和脚支撑高度F必须有较大的调节范围,以适应女性作业人员。
5.3.2.4 在用公式(4)计算工作面高度A时,必须使用小腿空间高度U和脚支撑高度9的第95百分位数,保证第95百分位数的作业人员有必要的腿部空间高度G。
5.3.2.5 按公式(6)、公式(7)、公式(8)分别确定座位平面高度S和脚支撑高度9的调节范围。
5.3.2.6 根据5.2.3.2条检验第5和第95百分位数的大腿空间高度Z5%和Z95%是否大于表3中的最小限值。
如果不符合要求,可参照下述方面进行修改:
a. 加大工作平面高度A的尺寸;
b. 减小作业点高度C,如改变工件、工装夹具安置方位(见5.2.2条);
c. 减小工作台面厚度K值(见5.2.3条)。
经修改后的设计,应再作复核。
5.3.2.7 设计步骤举例见附录A(参考件),例1。
5.3.3 立姿工作岗位
5.3.3.1 在工作面高度A被限定情况下,可使用踏脚台解决作业人员的适应性,同时必须注意:
a. 踏脚台的设置对立姿工作岗位原有灵活性的限制;
b. 踏脚台的设置增加意外伤害的可能性;
c. 脚踏台对不同百分位数身材作业人员的适应性。
5.3.3.2 在工作面高度A未被限定情况下可以使用工作面能升降调节的台面以适应第5和第95百分位数的作业人员。
5.3.3.3 在工作平面高度A必须统一的情况下(如生产流水线),工作高度H2按作业人员性别异同分两种情况确定。
a. 作业人员性别一致时
(9)
其中H2(5%)和H2(95%)分别为表2中某一类别作业的女性或男性第5和第95百分位数立姿工作岗位高度。
b. 作业人员性别不一致时,取
(10)
式中:H2(W.95%)——表2中某一类别、女性第95百分位数立姿工作岗位高度;
H2(M.5%)——表2中该类别男性第5百分位数立姿工作岗位高度。
5.3.3.4 用公式(5)确定工作平面高度A。同时必须注意:
a. 对第95百分位数的男性(或女性)作业人员增加了视距,应检查是否影响观察和操作;
b. 对第5百分数的女性(或男性)作业人员,应该检查作业点是否可及。
5.3.3.5 当作业点在垂直基准面以外150mm以上时,必须保证站姿腿部空间进深T1、脚空间进深T2和脚空间高度I符合表1中规定的数值。
5.3.4 坐、立姿交替工作岗位
5.3.4.1 用5.3.3中所示的立姿工作岗位设计方法,确定工作高度片:和工作平面高度A。
5.3.4.2 根据作业要求的类别,从表2中查出工作高度H1(5%)和H1(95%);分别按5.2.6条和5.2.7条计算座位面高度S调整范围和脚支撑F调整范围;核算大腿空间高度Z是否大于表3中规定的最小限值。
5.3.小3 检查在立姿工作时第5百分位数的作业人员能否触及以坐姿为主安排的工装卡具、作业对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和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铭续、周学敏、姚海兴、吴珂、肖惠、罗秋科。
本标准参照采用德国标准DIN 33406《生产区域工作岗位尺寸 术语 工作岗位类型 工作岗位尺寸》(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