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8年5月举行。现就我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报考程序
我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全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者到报名所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领取证书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2017年11月7日至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网报程序。
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并准备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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