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首次实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文化素质”依据的改革,考试已于1月完成,全省共有16.8万人报名考试。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今后高职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根据《通知》,今年我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与往年高考录取相比,有两大变化:
一是不分批次,志愿数增多。参加录取的高职院校不再分A、B两批录取,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数,原来普通高考为每批3个志愿,本次增加到10个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信息点。考生自愿选择填报。
二是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其中第一次录取分两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实行志愿优先,按考生第一志愿,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实行“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完成录取后,按考生投档分数和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第二至第十院校志愿,依据高职院校剩余招生执行计划数,按1:1比例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第一次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第二次录取以1:1比例投档,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各校相关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凡参加了2017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文科:150分,理科:145分。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