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投档录取总体上有什么变化? 答: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考生全国统一高考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 与改革前相比,主要变化为: (1)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 (2)考生学考选择考对应的合格考科目成绩合格。 (3)专业调剂范围不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改革前是指可在招生院校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2021年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专业调剂。 各批次投档录取方式是怎样的? 答: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普通类分物理、历史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一起投档录取。 (1)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相应专业术科统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时,省招办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2)录取时,因生源不足产生的空额计划,要在征集志愿录取时,结合生源情况研究决定。 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答: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答:(1)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