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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晨、午、晚检及日报告制度

2020/9/1 9:45:02人浏览

一、辅导员、学工助理、学生处每天统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后勤处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

二、学生处每天督促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晨检、午检、晚检工作,做好学生卫生健康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三、每天上午第1、2节课和下午5、6节上课前,任课老师要联合学生干部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每天晚上和周六、日由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询问与观察。各辅导员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开展本班学生的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任课老师对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或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37.3℃)、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立即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第一时间报告各学院学工助理,由学工助理及时报备学生处,学生处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作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四、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午10时前,各学院学工助理要如实、详细向学生处报告,当天没有发现患病症状学生也须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如果晨检、午检、晚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将其转至临时隔离留观室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学工助理要及时报备学生处,学生处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三)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隔离期满,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在隔离期间,辅导员要跟踪了解学生病情好转情况,学生痊愈后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回校学习。回校时必须持复课证明到学工助理办公室进行复查登记后才能回课室上课,学院学工助理回收学生复课证明保留归档。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学生,在发病时期,各学院必须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指导就医,劝其回家休息治疗,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四)各学院每天根据“晨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对发热(体温≥37.3℃)学生进行列册登记,发现可疑情况时应立即逐级上报。

(五)辅导员分别对疑似传染病患的学生进行每日随访、追踪,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隔离病人做到“二不”(不上课、不外出活动)。因晨检不负责任,疏于职守而至校园或班级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有关人员要负相应法律责任。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晨检、午检、晚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七)一旦发生疫情,校医及学生处须及时做好登记统计,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当同一个班级、同一楼层或同一宿舍里1天内出现3例或3天内出现有5例及以上发热(体温≥37.3℃),伴咳嗽、咽痛、肌肉酸痛、头痛等类似流感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各学院须教育每一位学生每天进入教室前若感到不适,须马上告知辅导员老师,要求学生马上到医务室诊治,不要带病到课室上课。对正在治疗而要求上学的学生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留在家中治疗休息,隔离期满,痊愈后才能上学。

(九)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尽量减少集体活动。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学生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寄宿生隔离在隔离宿舍,禁止与其他学生用餐、游戏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