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校董事会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三化”精神,加强学校教科研项目的管理,请已获得我校经费资助且2015年以前应该结项项目的负责人,在2016年4月10日前将结项报告(电子版一份,院/系部签名盖章的纸质版3份)、成果支撑材料(或著作、教材、论文、应用研究报告、图片、表格、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交到科技处(福田校区行政楼506)。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项工作。应结项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研究周期 |
备注 |
1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研究 |
刘祥 |
2013.5-2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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