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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班干部考核制度

2016/3/18 15:47:17人浏览

为了加强我院班干部的理,提高班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加我院学生组织凝聚力,做到奖罚分明、年终干部评优有据可依,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本考核制度考核对象为机电与汽车学院各班班干部(含班委会和团支部干部)。

二、考核内容

1、热爱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有理想,有道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勤奋,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加专业实践,各门功课成绩优异,积极锻炼,身体健康。 

3、工作认真负责,关心同学,全心全意为班级学生服务。积极协助院里做好各项工作,对所担任的工作成绩突出。

三、考核方法

1、根据德智体和工作等考核内容,实行量化积分,按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加减分。

2、班干部考核每学期评定一次。基础分为100分,两学期平均分85分以上为优,75-84分为良,60-74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班干部考核等级在优以下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及推优入党资格;毕业生班干部考核等级为80分以下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对学生干部考核等级为差的班干部将予以撤职。

3、具体考核由机电系团总支组织执行。班长、支部书记由院团总支考核,报院务委员会审批,其他班干部由班委会、团支部考核,报院团总支审批。

四、考核细则

1、政治思想

受到校级书面表彰者加5分,受到院级书面表彰者加3分。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根据处分等级扣5-8分,情节严重的,将做免职处理。受到院警告处分的,根据处分等级扣3-5分。

2、学习

学习成绩优异,各门课程平均80分以上,加5分。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每门扣3分,不能参加评三好生。 &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