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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 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4/17 15:44:08人浏览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7-2020 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决定启动 2019 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参考 2018 年省质量工程申报相关要求结合专业发展和定位,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胜任项目完整建设周期的,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质量工程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仅限一人,承担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未结项者或上一年度未通过结项验收者,不得申报。申报项目不得与已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建设项目应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成果的推广应用。

质量工程项目应当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属所在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三)同类项目建设周期相同。

(四)所有申报项目采取均需经二级教学部门审核批准。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电子版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所有申报项目均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至教务处,报送时间为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