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9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453号文件通知,积极帮助我校2019届城乡困难家庭和残疾毕业生等顺利就业创业,做好求职补贴的申请和发放等相关工作,特发通知。
一、补贴对象
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材料
符合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于2019年3月20日前自愿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打印稿,签名手签(见附表1);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备注:复印件材料均需要本人手写签名。
学校将提交上来的材料予以审核和公示,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补贴资金到位后,发放到学生账户。
以上材料复印件限时交至所在辅导员处。
联系电话:020-32853112
附件一: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
招生就业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