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意见》(粤发[2015]10号)和《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16年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分为三大类型: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二)申报条件:1、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学生为主,教师指导)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10人。2、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4、专项资金仅接受院系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详见群共享文件)
(三)请各学院、系部抓紧时间尽快推荐学生申报,要积极组织推荐14级、15级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请申报院系填写申报表(附件3)后,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送至福田校区行政楼506室科技处,联系人:唐榆苹(13533769851/669851)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