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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辩论赛——成大事者不拘小节VS成大事者要拘小节

2014/12/5 17:48:38人浏览

(13法律事务VS14法律事务)

 

正方:14法律事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反方:13法律事务——成大事者要据小节

 

    为了配合学院教学评估,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锻炼同学们的应变、表达能力,活跃学院人文气氛,提高同学们的人文素质,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同学们之间的交流,本着“锻炼口才,提升自我”的精神,2014124日晚730分——9点,经济管理工程系法律事务专业在博学楼601模拟法庭举行以“成大事者是否要拘小节”为主题的辩论赛。13法律事务和14法律事务全体学生和部分老师参加了本次辩论赛。

    本次辩论赛争论的焦点主要有三个:一是“大事”二字作何理解,究竟什么事情才算是大事,双方从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工作、事业上面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二是“不拘”二字,究竟是不注重、不遵守、不拘泥、不被束缚、还是不管、不做、不顾、不理……之意。三是“小节”一词 作何理解,与细节、非重点之间有什么区别。

对于成大事是否拘小节,从东周列传、后汉书到辞海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考究。同时正反双方例举了无数的事例论证己方的观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诸如东汉陈蕃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诸葛亮军中罚二十必亲览,司马懿坦然接受女士衣服,衣之大舞市。刘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提毁于蚁穴、因小失大,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关羽大意失荆州、爱因斯坦终日头发乱糟糟,牛顿煮怀表,陈景润走路撞电杆……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列举了无数的仁人志士以及典故进行辩论。

本次辩论赛是在继承上学年12法律事务VS13法律事务辩论赛(法律是有情的还是无情的)之后的又一次精彩对弈。通过本次辩论,同学们学到很多新知识及思维方法,促进学生拓宽视野,培养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提高了学生对知识的认知广度和深度以及思维的敏捷性!(经管系:李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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