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院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对学院产业的领导和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产业是指学院自己独资创建的企业、或与外单位合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引厂入校等企业的统称。学院产业宗旨是校企结合,资源共享,推动生产促进教学和科研,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达到出产品、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
第三条 学院产业是我院的组成部分,同时为生产和教学服务,产业职工也是学院职工,既从事生产,也参与教学,产业实行准企业化管理。
第四条 学院产业受企业董事会和学院董事会双重领导,企业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制定企业章程,并对企业生产运营进行服务和管理,学院董事会对企业参与的教学实践进行管理。
第五条 学院产学研管理中心产业处接受企业董事会和学院董事会委托,直接实施对企业的服务与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制定学院产业管理办法;
2. 协调并制定全院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 对学院产业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进行论证、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 对学院产业进行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和服务,督促检查企业具体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企业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5. 指导企业全面实施产学研工作;
6. 对学院产业的生产、经营及产学研情况进行汇总、存档、上报和向省市、国家数据库填报材料;
7. 完成上级所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 学院产业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定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工资分配和奖励方案,拟订公司的管理制度,完成董事会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七条 学院产业实行总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完成目标,按照企业董事会研究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超额完成目标,可以加大企业分成比例(具体见企业相关补充条款)。因为经营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严重亏损,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为了进一步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可以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酌情实行股份制,具体由各企业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 企业员工薪酬与业绩挂钩,采用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法,企业应制定详细方案,报企业董事会讨论批准。
第十条 学院产业同时接受学院董事会指导,在搞好生产的同时,应热情接待学院学生开展各种现场教学、金工实习、顶岗实习、大学生创业、勤工俭学、毕业设计、课外实习等实践活动,应派出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践,同时接受学院邀请,参加学院教学工作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产业内部岗位应进行明确分工,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尤其是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财务管理、技术管理等,要制定出明确的奖罚办法,全面实施ISO科学管理。
第十二条 学院产业各单位每年应认真进行本年度工作总结并科学制定下一年度产业计划,报产学研管理中心备案和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企业董事会及学院董事会意见解决。
第十四条 产业处将根据学院整体发展需要,适时修订本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院产学研管理中心产业处负责解释。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董事会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