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6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通知
各2016届毕业生:
我院2016年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缓就业办理对象:符合资格的2016年应届普招毕业生。
二、暂缓就业期限:2016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三、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及办法:
1、由毕业生本人到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109办公室)领取(或在学院网站下载)《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审批表》,根据要求填写完成后上交院系,经审批后,于5月30日前上交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对暂缓就业申请表进行复核后,审核无误后上报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6月10-12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我院上报的暂缓就业信息进行审核完成后,打印并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条形码。6月下旬,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已经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广东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和毕业生各持一份)
1、每份暂缓就业协议书有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甲方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打印),乙方为毕业生本人(由学生填写本人姓名),丙方为“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
2、乙方暂缓就业时间栏填: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丙方栏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日期栏填写:2016年6月1日。
五、暂缓就业的取消:
1、 已递交了《暂缓就业申请表》的毕业生,在6月5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须填写《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经审核后交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并由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客户端修改就业方案。
2、 成功申请了暂缓就业,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经审核盖章后连同《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并交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由学院进行网上报批相关信息,7月上旬由学院到省就业指导中心代为领取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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