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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2015/11/17 15:00:15人浏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适应需求、面向人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技术技能积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强化地方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落实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

——坚持顶层设计与支持地方先行先试相结合。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试点,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和制度创新,完善现代职业教育的国家标准、国家机制和国家政策。

——坚持扶优扶强与提升整体保障水平相结合。支持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职业院校骨干专业特色发展,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健全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和质量保证机制,全面提高保障水平。

——坚持教学改革与提升院校治理能力相结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推进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与人才培养和教师能力提升相结合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推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依法制定章程,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的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持续提高,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促使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成效更加明显,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臻完善。

——体系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培养的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420万人,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生达到一定规模,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取得阶段成果。

——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高等职业院校的布局结构、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结合更加紧密;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与行业企业共同推进技术技能积累创新的机制初步形成;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显著增强。

——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更加完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院校治理能力明显改善;职普沟通更加便捷,升学渠道进一步畅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更加健全;产教融合发展成效更加明显;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以专业为载体的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和覆盖区域不断扩大,支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争创国际先进水平的机制基本形成;多方参与、多元评价的质量保证机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