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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2019/3/22 9:29:05人浏览

为贯彻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教育部全国中心”和“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文件,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选拔优秀就业创业人物事迹,认真审核选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者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者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1. 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与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2. 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文稿格式: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便于届时用于纸质文件清晰打印)。

    三、证书发放

    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将颁发《第二届闪亮的日子一—青春该有的模样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纪念证书。

    同时,征集到人物事迹将在全国中心官网开辟专栏报道、并将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各省市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刊发也将选登在教育部“微言教育”微信、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微中国网开辟专栏展播事迹,同时通过教育部新闻办,推荐给国家级其他媒体给予后续跟进报道

    四、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突出典型、实事求是,上报人数不做硬性要求,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20日,申报材料发送到455066327@QQ.com邮箱。

    联系电话:020-32853112

    人:陈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