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劳动实践课相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学期2018级学生劳动实践课已接近尾声,经校领导指示,学生处充分讨论,决定在本学期劳动实践课中评选表现优秀的个人进行表彰,具体要求如下:
1、表彰对象要求:必须是本学期有参加学生劳动实践的学生及带队辅导员老师,且在劳动实践中表现突出。
2、表彰人数:学生表彰人数为各学院2018级学生人数的5%;本学期初9月6-7日和10月18-25日两次劳动实践均为17级学生,表彰人数为参加人数的2%。均采取“向上取整”的方式计算人数;辅导员老师表彰人数为每学院1-4名。
3、表彰项目:
(1)学生“劳动之星”:需由学生个人申请并填写《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劳动之星”评审表》,交辅导员签署意见,经学院审查后交学生处审核,并全校公示产生。
(2)劳动实践课“优秀带队老师”:需由学院推荐,辅导员老师个人填写《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实践课“优秀带队老师”评审表》经学生处审查后交校领导批准,并全校公示产生。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评审,2018年12月28日(周五)上午12点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劳动之星”评审表》和《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实践课“优秀带队老师”评审表》及各学院“劳动之星”和“优秀带队老师”汇总表纸质版,交学生处蓝丽婷老师;“劳动之星”和“优秀带队老师”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学生处专用邮箱2643694667@qq.com。
特此通知!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