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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18/9/5 10:27:27人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我校在读高职学生。

(二)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消费行为。

(三)学习努力,态度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家庭经济困难,当年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习和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二、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

(二)《家长承诺书》(一份);

(三)《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从国开行系统导出打印,两份);

(四)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1、借款学生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2、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贷款学生父母户口薄复印件,要求复印父母户口薄首页及父母单页。

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申请贷款,但每学年不得超过80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申办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贷款规模预报工作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年助学贷款预报名单,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报2018-2019学年贷款规模,上报时间为9月17日-9月20日,再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提交至省教育厅助学中心。

(二)申请与审查、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

1、申请与审查:各学院辅导员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统一帮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并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完成审查后于10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上汇总,并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提交至省助学中心。

2、合同签订与审查:各学院对申请通过的学生在系统上进行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各学院需仔细审查系统上学生的各项合同信息,完成审查后由助贷院系负责人汇总提交。

(三)合同正式签订工作

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贷款发放工作

1、11月1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账户,省助学中心划至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2、11月1日-11月3日,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校学费账户,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有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申请贷款所需表格可到学校网站“学生管理”里的“奖学助学”栏目下载(文件名为“2018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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