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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管理学院学生清考及结业证换毕业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7/5/4 9:33:52人浏览

关于做好管理学院2017 届毕业生清考及 2015 届、2016 届毕业生结业证换毕业证考试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7 届毕业生清考及 2015 届、2016届毕业生结业证换毕业证考试定于 5 月 19 日开始进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试对象

 1.2017 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含选修课)。

 2.2015 届、2016 届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学生。

     二、时间安排

 1.2015 届、2016 届学生结业证换毕业证考试申请时间:

 2017 年 5 月 4 日—5 月 10 日;

 2.考试时间:

 ①公共课、专业课笔试类考试:2017 年 5 月 19-21 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②提交作品、实践类课程考试:2017 年 5 月 21 日前完成(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考试)。

 3.阅卷及成绩录入完成时间:2017 年 5 月 24 日前完成。

     三、结业证换毕业证考试申请流程

 1.根据《2015 届结业证换毕业证名单》或《2016 届结业证换毕业证名单》填写《换证考试申请表》;

 2.课程名称必须和《2015 届结业证换毕业证名单》或《2016 届结业证换毕业证名单》内课程名称一致;

 3.在申请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和结业证将《换证考试申请表》交至教务处邓老师处(行政楼 307);

 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证考试手续,则不安排考试;

 5.暂缓注册的学生需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行办理换证考试手续。

     四、考务组织及信息核对工作

 1.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巡考人员;

 2.各学院请及时通知和提醒相关参加考试的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和考试科目核对工作。若学生核对考试科目时,发现考试科目有误,可及时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出修正;

 3.各学院须通知学生本人按时参加本次考试,并组织好老师对学生进行复习迎考(具体复习安排由各学院组织)。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开卷形式;

 2.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者身份证或者是学院开出的证明(带有学生本人的相片),如果没有证件则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