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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高考报名12月1日开始,这些注意事项您要知道

2016/11/16 9:22:00人浏览
报名方式广东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可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及实际情况,组织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报名点(中学)集中填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10日,其中:考生预报名时间:12月1日~6日确认报名时间:12月6日~10日广州市考生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
★注意★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须按上述时间进行报名外,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中职生报考),以及报名参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并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等都必须按上述时间进行报名。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报考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⑶身体健康。2.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的规定的,可以报考。3.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4.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5.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6.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7. 在我省就读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迎接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8.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注意★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3. 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因作弊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被暂停参加普通高考,仍处于停考期内的;4.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考手续1.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交纳报考费。应届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的户口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中学)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详见今天推送的第二条图文信息)进行。2.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⑴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6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⑵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籍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⑶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3.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的通知》要求,在高考报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由所就读的中学初审,并由市或县(区)招生办汇总后,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输入《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的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或各市招生办确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审核通过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父母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其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学生的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及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的高考报名,以免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需要由省教育考试院协调回考生原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名单,由市招生办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4.报名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其中,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并按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和残疾情况的现场确认和评估。5.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放入档案。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7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7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6.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类型。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广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院校校考或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