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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8/3/26 11:45:41人浏览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普通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9号)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确保我省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试点工作的责任意识

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试点是推进和落实分类考试招生成为我省高职院校招生录取主渠道的具体体现,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公正,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高职院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的作用。要成立以学校领导负责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统筹部署,明确分工职责,严格要求,确保依据学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二、精心组织,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要加强志愿填报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安全、平稳、有序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把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政策,特别是高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等考生须知的细节、应知的重要内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为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的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及时组织发放“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依据学考录取)宣传资料”(以下简称“依学考录取宣传资料”)以及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宣传信息,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妥善安排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各中学(报名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已经参加了2018年1月份学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

(一)志愿设置

2018年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设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详见“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