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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020/9/1 9:40:42人浏览

一、辅导员老师对早晨到课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二、学院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进行追踪、记录,并做好密切关注

三、学生处接到学院报备时,要联合学校校医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四、辅导员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院学工助理。

五、学工助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六、各辅导员老师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参加正常上课学习。

七、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参加正常学习及住宿。辅导员老师应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在校情况,并通知家长尽快到校把学生接回家中休养治疗。

八、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九、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做好上课课室和学生寝室的消毒工作。

十、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开具病愈证明,学生返校前须把医院病愈证明拍照发至辅导员。学生所属学院学工助理凭学生病愈证明照片向学生处报备,学生处联合学校医务室复核确认登记后,二级学院再通知学生返校参加正常学习。

十一、学生返校后,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由校医联合二级学院给学生做好沟通,建议学生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诊。如医院最终诊断学生暂不适宜返校上课,学生须遵照医院的休假建议返回家中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