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健康学院院长,吕立珍,主任护师(正高三级)。并先后受聘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主任护师; 广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慢病康复与家庭照护护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省护理学会感染病护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抗癌协会护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审专家。长期从事临床护理、护理教学及管理工作,在护理管理、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护理教学及临床专业护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