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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健康学院院长职责

2020/12/18 21:09:08人浏览

医药健康学院院长职责

一、作为学院行政负责人,认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负责主持学院行政、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全面工作。

二、协调同学院、其它学院及院外单位的关系,协调本院人与人及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

三、执行学院的有关决议,传达学院有关指示精神。

四、主持本学院内重大决策活动,确定专业设置方向、调整专业结构、制定系长远发展规划。

五、审定学院各项工作计划(包括教学计划、科研规划、学科建设规划、申报新专业计划等)。

六、主持制定学院有关制度、规定。对涉及本学院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大多数人意志的决定。

七、召集院务委员会会议,处理学院日常工作(院务委员会会议两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

八、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要点;学年末组织写出工作总结。负责组织撰写学院有关业务的专项分析、报告。

九、筹划社会服务工作。

十、完成校领导下达本学院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