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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责

2016/6/5 16:45:25人浏览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钻研业务、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

承担教学工作 :

1.参与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

2.承担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等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听课评课活动。

4. 认真备课。备教材备学生,应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以学生为主体和中心,做到有的放矢和因才(材)施教。

5. 讲授要重点、难点突出;方法手段的当,及时补充新内容,利用多媒体手段。

6. 研究外语教学方法, 积极开展课堂互动,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7. 课外作业,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内容,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认真、及时批改作业。

8. 做好考评工作,对学生平时的考核考勤要细致,要注重出勤率。

9. 按教学计划做好其中、期末考前辅导、命题、阅卷、评分、成绩登录等工作。

10. 教书育人,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和技能,也要在教学工作中注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学习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