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学院行政、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全面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协调学院、其它学院、职能部门及院外单位的关系,协调本院人际及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
三、执行学校的有关决议,传达学校有关指示精神。
四、主持本学院内重大决策活动,确定专业设置方向、调整专业结构、制定学院长远发展规划。
五、审定学院各项工作计划(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申报新专业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规划等)。
六、主持制定学院有关制度、规定。对涉及本学院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大多数人意志的决定。
七、召集院务委员会会议(两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和教研室主任会议,处理学院日常工作。
八、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要点,学年末组织完成工作总结;负责组织撰写学院有关业务的专项分析、报告。
九、筹划社会服务工作。
十、完成校领导下达本学院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