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调整实习(就业)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了加强2012级学生第三学年的实习(就业)工作,根据学院于2013年5月6日颁发的珠江院字【2013】26号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整实习(就业)领导小组的决定文件,经校务管理委员会审定,现重新调整学院学生实习(就业)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生实习(就业)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组 长:覃家君
副组长:陈明权、唐新国
成 员:夏长明、张叔兵、谢太义、李建飞、谢克娜
学院实习(就业)领导小组下设实习(就业)管理办公室(设在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生实习(就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 任:唐新国
办公室副主任:陈明权
专(兼)干事:方少辉 覃俊瑜 邱宇恒 赵 华
麦凯宏 张汉凤 周 琦 郭艳红
刘美凤 谢 娟
特此决定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