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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简报2014年第1期(总第9期)

2014/4/23 11:45:46人浏览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评建工作简报

2014年第1期(总第9期)

 

评建办公室主办                                 201438

 

学院召开迎评整改会议

34上午,学院组织专家对我院的办学条件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当天下午,在博学楼215会议室针对专家们提出的整改意见召开了会议,具体部署落实整改任务。学院党委书记卢新勤、常务副院长覃家君、副院长刘苍劲、各单位正职负责人、各系部主任、教学秘书以及评建办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刘院长主持。

会上,各位领导对上午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逐条分析与分解,分解后的具体任务落实到有关各部门,限期完成,达到整改目标。各部门对整改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解决办法进行了研究,达成整改的共识。

   最后,卢书记提出了工作要求,希望全校上下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任务。她指出本次评估工作是我院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会议后大家立即分头行动,逐项落实,力争向省教育厅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评建办阮颖颖)

对作为高职院校评估依据的16号文件的解读

高等职业院校的评估,是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因此,16号文件是我们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发展的灵魂与精髓,也是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根本依据。正如此,有必要对16号文件深入研究和领会,准确解读。这既有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现实指导意义,又有对进一步深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指导意义。高职院校“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来;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849,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中开宗明义:“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2008年开始,各地原则上应依据本评估方案开展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从这个文件可以清晰地知道,高等职业院校的评估,是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件”)文件精神。因此,16号文件是我们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发展的灵魂与精髓,也是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根本依据。在此基础上,教育部于去年又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再次针对广为社会所诟病的高等教育质量下滑的现状,强调了全面提高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质量的严肃性、重要性、紧迫性。在此基础上,从国家教育部到广东省教育厅,都花大力气紧锣密鼓地推出了高等院校的质量工程建设。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经过七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具备五系两部三个研究所的规模,走上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即将迎来省教育厅专家组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