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 >> 学生管理 >> 奖学助学

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8/28 16:05:26人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认定程序

1.成立各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学校由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奖助学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由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担任组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组成,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年级(专业)、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代表(不少于年级总数的5%)组成,负责本年级(专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工作。

2.申请学生准备材料

学生自愿、如实填写附件1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特困职工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家庭子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送所在二级学院核对,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存档上交学生处。

3.建档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登入《全国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学生名单。同时,将本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提交省教育厅统一划线分档。档次划分出来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告知学生。

三、材料上交要求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将附件1《申请表》、附件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其中纸质版材料(按照《申请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给每个学生装订好,在首页处用铅笔标明序号,与《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名单顺序保持一致。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资助的重要依据,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其它奖助对象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2.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4.学校和学院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收回奖助学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0-82729980;

联系地址:行政楼20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19828

闄勪欢1锛氬箍涓滅渷瀹跺涵缁忔祹鍥伴毦瀛︾敓璁ゅ畾鐢宠琛?doc

闄勪欢2锛氬箍涓滅渷瀹跺涵缁忔祹鐘跺喌璁ゅ畾鍒嗘瀽琛?鏈夊垎鍊硷級淇敼鍚?xlsx

闄勪欢3锛氬搴粡娴庝俊鎭噰闆哶瀵煎叆妯℃澘.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