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教师满意度

2022/4/4 18:51:48人浏览

说明

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为准。

自评得分:

1分

 

计分方法

≧85%,得1.5分;<85%但≧80%,得1分;<80%但≧75%,得0.5分;<75%,不得分。没有参加调查或者有效回收率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自评报告

概述:根据2021年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数据,我校的教师满意度调查有效回收率为40.38%,教师满意度为84.8%。

2021年教师满意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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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通知》精神,学校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信息采集表》,及时将调查意义、形式和要求等传递给相关教师,分批做好调查工作,实时跟踪调查问卷回复情况。电子邮箱有效的教师数不低于80%,教师满意度调查有效回复率为40.38%,大于20%的要求。教师满意度为84.8%,小于85%但大于80%,得1分

编号

主要佐证材料目录清单

2.6.4-1

2021年教师满意度调查教师满意度截图

2.6.4-2

2021年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回收率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