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 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为准。 | 自评得分: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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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方法 | ≧85%,得1.5分;<85%但≧80%,得1分;<80%但≧75%,得0.5分;<75%,不得分。没有参加调查或者有效回收率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自评报告 概述:根据2021年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数据,我校的教师满意度调查有效回收率为40.38%,教师满意度为84.8%。 2021年教师满意度统计表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通知》精神,学校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信息采集表》,及时将调查意义、形式和要求等传递给相关教师,分批做好调查工作,实时跟踪调查问卷回复情况。电子邮箱有效的教师数不低于80%,教师满意度调查有效回复率为40.38%,大于20%的要求。教师满意度为84.8%,小于85%但大于80%,得1分。 | ||
编号 | 主要佐证材料目录清单 | |
2.6.4-1 | ||
2.6.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