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 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为准。 | 自评得分: 1分 | |
计分方法 | ≧90%,得2分;<90%但≧85%,得1.5分;<85%但≧80%,得1分;<80%,不得分。没有参加调查或者有效回收率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自评报告 概述:根据2021年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数据,我校的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有效回收率为52.13%,毕业生满意度为84.0%。 2021年毕业生满意度统计表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信息采集表》,及时将调查意义、形式和要求等传递给相关学生,分批做好调查工作,实时跟踪调查问卷回复情况。电子邮箱有效的毕业生数不低于80%,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回复率为52.13%,大于20%的要求。毕业生满意度为84.0%,小于85%但大于80%,得1分。 | |||
编号 | 主要佐证材料目录清单 | ||
2.6.2-1 | |||
2.6.2-2 | |||